惠城将不定时、常态化开展红花湖专项整治行动

  惠州日报讯 (记者刘炜炜 实习生梁文玥)为加强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科学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景区资源,同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0年3月1日起,我市开始施行《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在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内游泳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

  自《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景区管理部门及相关执法部门一方面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宣传,一方面加强劝导和管理执法,红花湖非法游泳现象明显减少。不过,随着天气转热,部分市民又开始“铤而走险”,偷偷前往红花湖游泳,这不仅会破坏红花湖良好的生态环境,而且存在安全隐患。

  日前,惠城区、龙丰街道两级城管执法部门,会同辖区派出所、市红花湖景区管理中心,对日常管理薄弱时段突击开展“禁游”整治行动。据介绍,今年4月份以来,惠城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惠城区公安分局与市红花湖景区管理中心密切配合,已不定时开展多场联合整治行动。接下来,还将不定时、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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