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麻榨镇坳头村创新试点宅基地改革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难点之一在于“退出”,如何引导村民将闲置宅基地退还集体需要凝聚集体智慧。龙门县麻榨镇坳头村从组织完善和制度共识入手,以解决问题为导向,通过完善宅改组织架构,创新宅基地退出模式,并在充分发挥村庄自主性的基础上解决“资金筹集”难题,实现了村内宅基地资金利用的有效循环,也逐步促成村民宅基地归属集体这一观念的形成,增强了村庄长效发展动力。

  

坳头村村道整洁。惠州日报记者黄宇翔 通讯员黄晓龙 摄

  完善理事会组织架构

  坳头村毗邻广州市增城区,交通位置优越。坳头村下辖4个村民小组,分别为坳头一队、坳头二队、坳头三队和坳头四队,村庄面积为6.9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69户、659人。基于村庄特殊地理位置和一户多宅现象普遍存在的现实背景,坳头村乘着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东风,逐步摸索出一条以“有偿取得”带动“有偿退出”的实现资金链有效循环的改革之路。

  “‘有偿退出+有偿取得’模式的形成,得益于村民改革共识的形成、退出模式的多样化以及村民自主性的有效发挥。”据麻榨镇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方面,坳头村通过完善理事会组织架构,充分发挥能人凝聚共识作用。作为整村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试点村,坳头村在原有每个村民小组一个理事长的基础上,将具有威望的老书记聘请为“荣誉理事长”,作为坳头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顾问,统筹协调本村闲置宅基地退出工作。

  “通过逐步完善理事会组织架构,设置‘荣誉理事长’职位,在充分发挥老书记助力宅改作用的同时,也完成了一次村庄治理的机制创新。”麻榨镇相关负责人说。

  实现退出与取得有效平衡

  坳头村通过创新宅基地退出模式,实现退出与取得有效平衡。据了解,坳头村村民基于自身诉求向集体提出“有偿退出”想法。村集体经过长期组织动员、入户宣传、开会协商,最终达成“有偿退出+有偿取得”的改革模式,其中有偿退出分为现金方式和“地票”方式两种。以现金方式退出的农户,每平方米可获得500元的退出补偿,未来申请建房每平方米则需支付500元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以“地票”方式退出的农户,未来则可凭借地票证无偿取得相应面积的宅基地申请建房。“坳头村宅基地退出项目共分两期,第一期,15户村民通过现金方式退出999.82平方米,涉及金额499910元,7户村民通过‘地票’方式退出325.7平方米。”麻榨镇相关负责人介绍。

  记者还了解到,该村通过自主筹集宅基地退出资金,实现村内宅改资金的有效循环。“为解决第一批宅基地有偿退出资金的来源问题,坳头村以集体名义向镇商会借款50万元优先拨付给有偿退出的村民,然后用有偿取得的回笼资金还款。”该负责人表示,为保证有偿退出和有偿取得资金有效平衡,坳头村还参照城镇住房模式,采取巷道、道路面积由建房申请人公摊的方式来实现。如坳头村东区建设项目预计共建房12套,每户建筑面积为104平方米,公摊面积为55平方米,按照先申请先选址的原则,逐步完成新村新貌建设。目前,已有村民在此申请建房。

  惠州日报记者黄宇翔 通讯员黄晓龙

编辑: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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