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教育局:假期挑选校外培训“四要”“三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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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教育局发布《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假期挑选校外培训“四要”“三不要”

  2022年暑假已至,为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充实的假期,日前,市教育局发布《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希望家长朋友监护好自己的孩子,加强教育管理,密切配合学校,共同为孩子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成长环境。市教育局建议家长指导孩子合理制定假期的学习和活动,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和缴纳培训费用时,注意防范风险,做到“四要”“三不要”。

  市教育局提醒家长要选择正规机构,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请认真查看其是否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等证照(一般张贴在营业厅显著位置);要留意培训时间,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双减”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广大学生家长切勿购买上述时间段的学科类校外培训课程;要认真阅读合同,务必要求机构签署合同,认真、完整研读所有合同条款,逐字逐句审阅确认。尽量选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要妥善保管单据,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务必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资料(电子合同务必及时、完整保留截图),以作为维权凭据。

  家长不要听信培训机构的口头承诺,在核查资质、缴纳费用时,务必亲力亲为、仔细甄别、眼见为实,切勿轻易听信销售人员的口头宣传、广告标语等;不要一次性缴纳超期大额费用,不要贪图优惠、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3个月或每科超60课时的培训费用。如有机构超期收费,请务必更换其他收费合规的培训机构,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政府职能部门投诉举报该机构;也不要向处于筹设期的校外培训机构缴纳任何费用。

  惠州日报记者范文燕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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