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惠州部分药店未落实顾客进店扫"场所码"防疫措施

  惠州日报讯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场所码”事关防疫大局,要应设尽设、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从严从紧筑牢织密疫情防控网。7月19日晚和7月20日上午,记者走访我市江北、小金口部分药店发现,只有少数药店工作人员主动要求进店顾客扫“场所码”和测量体温。

  7月19日晚上8时许,记者走访江北街道中颐海伦堡一期、二期,江北万科华府两个小区6家药店,发现6家药店均张贴了“场所码”,但只有1家药店切实落实顾客进店扫“场所码”并测量体温的疫情防控措施,其他5家均未要求顾客进店扫“场所码”及测量体温,有的药店进店购物的顾客没戴口罩,药店工作人员也未进行提醒。

  7月20日上午,记者走访乌石市场4家药店发现,4家药店门口的疫情防控台均无人值守,药店并未要求顾客扫“场所码”并测量体温后再进入,其中有1家药店的测温仪并未通电。只有1家药店在顾客进入药店时要求戴口罩,其余3家药店并未提醒顾客佩戴,有的药店工作人员也没有佩戴口罩。

  推行“场所码”扫码查验,是提高流行病学调查反应速度和精准程度、快速阻断疫情传播扩散的基础环节,可以精准管控涉疫人员和场所、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一旦发生疫情,能提供准确的流调信息,大幅提升疫情防控工作智能化水平,也能最大程度地保护个人健康。

  当前,药店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场所,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监测哨点作用,切实筑牢疫情防线。广大市民应该积极配合扫“场所码”的要求,逢进必扫、逢扫必验,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惠州日报记者

编辑:任己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