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围绕中心工作立法 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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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中心工作立法 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惠州坚持开门立法理念,推进立法立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和保障。近年来,惠州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提升立法立规、规范性文件审查的工作质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法治建设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

  建章立制,规范立法立规全链条标准

  立法是为国家定规矩、为社会定方圆的神圣工作。如何立出良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是关键。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及时应对新时代立法立规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需求,去年以来,市司法局切实抓好立法立规工作制度建设工作,修订《惠州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程序规定》和《惠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研究确立涵盖立法立规全链条环节的程序标准规范。

  “新修订的规定对立法各项程序进一步细化,也为群众更好地参与立法打下了基础。”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修订的规定从制度层面规范立法立规,推进立法立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升立法立规质量,推动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

  有了规矩,接下来便是如何更加科学、民主地立法。在惠州,借助专家智库的力量来强化论证,成为推进科学立法的基础。自2018年,我市建立了由法学、环保、城市建设、历史文化等领域具有代表性的36名高层次人才组成的立法咨询专家库,解决了以往专家顾问“符号化”问题。几年来,市政府开展了11场专家咨询论证会,收集了逾千条专家意见。

  “在审查《惠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时,我们选取了人犬矛盾较突出的长湖苑小区进行实地走访,并在小区物业中心与附近居民进行座谈,充分听取了养犬居民和未养犬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在场群众的一致认可。”该负责人介绍,在专家论证过程中,我市还根据不同立法项目的特点,打破专家身份局限,邀请了一定比例的企业代表、基层代表参与论证,对有关立法项目的实际问题进行深入、全面地了解。

  值得一提的是,为全力保障专家咨询工作,我市还专门设立了立法咨询专家咨询论证专项经费,为全省首个给予专项经费保障的市。

  制定年度计划,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在建章立制上,市司法局每年都会科学编制市政府规章年度计划。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民生保障、推进城乡建设、乡村振兴、法治政府建设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制度供给,为惠州建设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和构建新经济发展格局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该局在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及县区政府报送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严格筛选论证,编制了《惠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和《惠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报市政府印发实施。明确市政府今年拟制定规章项目1件,开展前期调研规章项目2件、修订项目2件;明确市政府今年拟制定规范性文件项目15件。

  据统计,去年以来,市司法局审查市政府规章4件、地方性法规1件,修订市政府规章1件,办理上级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的答复96件。共出具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查)意见书85份,办理其他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征求意见的答复188件。因组织工作突出,市司法局在省司法厅年度政府立法征文活动中荣获优秀组织单位。我市创新做法的报送信息多次被省司法厅采纳表扬。

  拓宽渠道,立法立规更加科学民主

  地方立法是为了从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入手,解决地方治理的突出矛盾。为此,需要更加联系基层、联系群众。

  该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惠州立法坚持开门立法的工作理念,立法为民、问策于民。客观上,也存在群众参与方式不够方便、参与机会比较有限等问题,限制了群众参与立法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

  为解决这一问题,提升群众参与立法的便捷性,我市打造了惠州“立法直通车”小程序,依托“惠州E普法”平台和微信小程序功能,有针对性地解决参与度问题,让惠州立法向人人都有“麦克风”、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一键参与”立法的愿景迈出了一大步。

  目前,《惠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惠州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惠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惠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惠州市查处违法建设规定》《惠州市消防水源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已陆续在惠州“立法直通车”上公开征求意见,收到一些群众提出的优质意见,其中大部分合法合理的意见均已被采纳。

  同时,为立足基层实际,使立法工作辐射更广泛的群众,我市还积极探索设立立法基层联系点,以便第一时间掌握不同利益群体对地方立法涉及立、改、废各环节的意见、建议。

  “我市已在惠城区江南街道埔前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试点建设立法基层联系点。”该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我市计划继续选取一批具有一定代表性或辐射能力的基层的镇(街道)村(社区)、行业协会组织等单位设立联系点,方便群众、企业为我市立法建言献策,达到使各行各业、基层群众呼声和诉求能够上达立法机关的目的,切实保障我市群众依法参与立法的权利,做到立有用的法、立群众满意的法。

  近年来,为更加充分保障群众参与立法、监督立法的权利,我市不断健全民主立法工作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为人民群众对我市政府立法工作全过程、全环节参与提供了有利条件,更加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规范性文件审查对于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去年,市司法局积极做好《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查)工作和县(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涉乡村振兴行政规范性文件《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等进行合法性审核,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2份,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该局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对市直各部门的指导与沟通协调,更科学严谨地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不断提升政府法治化建设水平。

  该负责人表示,由于《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送审稿)》内容涉及影响面较广,审核期间,他们召开《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法律审查意见交流协调会,邀请市、县区自然资源局就相关内容进一步研究座谈,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组织、农民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市司法局还进一步做好涉及行政处罚内容、计划生育内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做好上级相关文件的通知,做好相关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规范性文件审查还需科学的手段来支撑。对此,我市建立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和规范性文件查询平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将对全市所有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系统,并按制定主体、制发年份、是否有效等进行分类,方便公众查阅,实现对“红头文件”的动态管理。

  该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市司法局还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惠州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查询平台和立法文审系统,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化建设,以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现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

  惠州日报记者邱若蓉 通讯员张妍

编辑:任己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