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惠州符合标准小区加装电梯可继续享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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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继续享受补助

  今年市人大重点建议按要求时间办理并及时答复市人大代表

  今年初,市人大常委会把《关于重新修订〈惠州市中心区既有住宅加建电梯财政补助实施意见〉的建议》(建议第055号、106号、139号三件合一,以下简称“《建议》”),列为市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重点建议。日前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建议》按办理要求制定了办理工作方案,各有关单位按方案要求推进工作落实,按时答复领衔人大代表。从代表反馈情况看,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对市政府办理和答复情况均表示满意。

  过程

  建议办理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结合

  市政府把人大代表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市政府重要工作内容,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人大代表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结合市政府中心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提出严格办理要求。市政府成立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协调小组,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办理重点建议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突出问题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办理工作指导检查,推动办理工作和民生工作同步进行、同步推进、同步见效。市政府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方案落实工作任务,有力促进重点建议办理工作转化为改善民生的实事。

  与此同时,市政府始终坚持与市人大、市人大代表沟通协商,把沟通作为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的必经环节、前置工作,承办单位主动邀请市人大相关工委和市人大代表参与办理工作,共享办理信息、共商办理良策;坚持办前有沟通,办中有联系,办后有反馈,把办理前、中、后的沟通制度化,有效提高办理质量;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主动上门对接或邀请代表参加座谈、调研,实现与代表100%“面对面”;从沟通中了解人大代表提出建议的真实意图,使办理工作有的放矢,保障办理实效和质量。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工作座谈会,邀请市人大城建环资工委和3位领衔代表参会。会上各单位向代表汇报重点建议办理情况,双方沟通对接顺畅,取得较好共识,对《惠州市区既有住宅加建电梯财政补助实施办法》(修订)初稿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成效

  加装电梯简化审批流程降低报装费用

  在建议办理过程中,由于原有的《惠州市区既有住宅加建电梯管理办法》于今年4月18日到期,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为延续既有住宅加建电梯项目的规划审批和规划管理工作,市政府于今年4月18日下发了《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用〈惠州市区既有住宅加建电梯管理办法〉的通知》,解决了政策到期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对加建电梯方案赋予±0.2m的容差审查,将建设工程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业务合并办理,减少了建设单位申请业务的次数,简化了审批流程;加建电梯放线费用折半收取,道路查询图费用不再收取,降低了报装费。

  今年5月,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召开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初步确定工作思路和工作计划。9月,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市人大城建环资工委、3位领衔代表和各相关单位再次召开工作座谈会,对该初稿提出修改完善意见。目前,《惠州市区既有住宅加建电梯财政补助实施办法》已进入合法性审查阶段,待市政府同意后颁布实施。据统计,截至今年2月28日,惠城区受理了103宗加建电梯财政补贴申请。

  据悉,《实施办法》的重新制定实施,将持续有效地推进我市市区既有住宅加建电梯工作,更好地推动我市惠民政策落实落地。

  建议

  加快审批审核速度将好事办得更好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建议,要加快《惠州市区既有住宅加建电梯财政补助实施办法》制定,确保《实施办法》如期印发,防止出现政策空挡;自然资源部门要不断优化加建电梯申请审批和财政补助申请审核流程,加快审批审核速度,将好事办得更好。

  市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把重点建议办理摆在突出位置,以科学的态度、务实的精神、创新的手段,不断改进和完善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强化领导、创新机制、务实求精,尽快完成《惠州市区既有住宅加建电梯财政补助实施办法》修订工作,大力推进市区既有住宅加建电梯工作。

  惠州日报记者黄晓娜 通讯员谢志雄


市区长湖苑小区已加建电梯。(资料图片)

编辑:海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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