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施工图”了!仲恺高新区发布培育发展高企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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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恺发布培育发展高企行动计划,力争2025年高企保有量达1585家

  首次认定高企奖10万元

  近日,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仲恺高新区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计划》”),旨在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进一步推动高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这是继5月上旬出台《仲恺高新区促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后的又一重磅政策。根据《计划》,到2023年,仲恺高新区计划实现高企保有量达1032家以上,比2020年增长一倍;到2025年,力争全区高企保有量达1585家以上。

  

高科技企业亿纬锂能展厅。

  建机立制

  建立高企培育联动机制

  近年来,仲恺高新区创新实力持续增强,综合实力排名在全国高新区中稳步提升,并成为我市创建国家创新城市、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主阵地。2021年,仲恺R&D占GDP比重达6.57%;高企净增175家,存量691家;有效发明专利数6306件,孵化载体增至21家。

  根据《计划》,今年5月,由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牵头建立高企培育联动机制,建立由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区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各园区、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高企培育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全区高企培育工作;研究审议相关工作方案和拟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推进高企培育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高企培育工作重点事项,督促检查有关方案和政策落实情况;总结推广高企培育工作经验等。

  据悉,上述联席会议涉及仲恺高新区两委办、党群办、宣教文卫办、科技创新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社会事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土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安监分局、城管执法分局、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中心、税务局,各园区、镇(街道)等22个单位和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仲恺区科技创新局,负责落实具体工作,统筹解决高企发展中的问题,并对外开通高企服务工作热线电话。

  

仲恺高新区高科技企业车间。

  奖罚分明

  公布科技服务机构黑白名单

  根据《计划》,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仲恺高新区在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还将建立高企联合走访发动机制,健全企业培育和留驻机制,同时,注重对服务机构和申报企业的各项奖罚。

  《计划》提出,加强企业专利布局和软著登记,鼓励高企实现提质增效,落实高企税收优惠政策,做好高企信用修复,每年发动不少于200家创新能力强且经营效益好的企业完成专利布局,促进有效期内高企持续开展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为后续重新认定奠定基础。

  为进一步提升机构服务能力,仲恺区将建立科技服务机构监督评定制度,向社会公开优秀高企服务机构(白名单)和违规高企服务机构(黑名单),引导机构诚信自律。为提升机构服务能力,对单个机构当年辅导企业申报及认定高企的奖补总额,最高可达150万元。

  在加强高企招商引育方面,在符合该区产业项目入区指导意见的条件下,将优先安排资质有效期内的高企用地,并将高企认定数占引进企业数比例纳入对工业园区、产业平台的投资监管协议考核指标。对整体迁入仲恺高新区的规上、规下有效期高企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

  接下来,仲恺区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仲恺高新区促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建立区级高企培育库,引导企业培育入库,落实高企认定奖补,引导企业研发投入,强化政策扶持供给。人才项目、科技项目、技术改造、节能改造、贷款贴息、研发补助等政策优先扶持高企;支持高企员工子女入学教育,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高企员工子女入学名额,根据企业需求报区宣教文卫办审批。

  其中,在引导企业培育入库方面,将建立区高企培育库,对进入区高企培育库的企业奖补2万元/家。在落实高企认定奖补方面,对首次认定高企的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非首次认定的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在引导企业研发投入方面,支持引导区内企业申请市级研发补助,并对研发费用年增长率50%以上的高企,按研发费用增长额的5%,给予最高10万元研发费用补助。

  强化落实

  明确在四方面加大力度

  为保障高企培育发展“施工图”的顺利实施,《计划》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资金保障、宣传培训、考核监督等四大方面的力度。

  第一,充分发挥区级高企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统筹解决高企培育发展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各园区、镇(街道)应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保障高企专职工作人员,推动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第二,区财政局按《仲恺高新区促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文件要求,足额优先安排高企培育发展资金,保障完成高企工作任务。各园区、镇(街道)可对照区级政策给予配套保障,安排与高企培育发展目标相匹配的高企培育发展资金。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确保各项奖补政策落到实处。

  第三,根据《计划》要求扎实做好政策宣讲、业务培训、企业发动、形式审查等工作。加强对高企培育发展情况的宣传报道,提升高企知名度和影响力。各园区、镇(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宣传、培训、发动、辅导和企业现场考察等费用,确保做好高企宣传培训等工作。

  第四,将各园区、镇(街道)高企培育目标任务纳入区两委督查办考核事项,建立挂图作战,跟进责任落实,定期对高企培育任务推进情况进行通报。

  采写 惠州日报记者杨敬贺 魏怡兰

  图片 惠州日报记者杨敬贺 摄

编辑: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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