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施工安全隐患,惠东高登喜岸等8项目被通报

  记者从惠州市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经过前期施工项目检查,该局日前正式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情况公示》(下称《公示》),高登喜岸、江畔花园和万洋众创城等8个项目工地因存在施工安全隐患被通报批评。

  为进一步压实辖区施工安全工作,该局在三季度周期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针对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安全生产分部分项工程预案制定,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防护用品使用和施工现场管理防护等情况进行检查。

  《公示》信息显示,在该轮执法检查过程中,共计有万达兴厂房二期、高登喜岸、广东(惠东)万洋众创城等8个项目工地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其中,万达兴厂房二期安全网未落地挂设、楼梯临边防护不严;高登喜岸1号施工升降机操作平台未独立搭设、建筑材料未及时清理;惠州市金马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工业厂房移动式操作平台未按方案搭设、落地式卸料平台未搭设剪刀撑;旭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厂房模板支撑验收表与现场实际不符、厂房首层通道口未搭设防护棚;广东(惠东)万洋众创城信号司索工证件与现场实际不符、未见每周20%人员核酸检测台账;惠州立昌鑫实业有限公司办公楼首层通道口未搭设防护棚、电梯井口内架体变形严重;惠州市聚盈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六二层楼梯临边防护缺失、货梯楼层门未关闭;以及江畔花园施工现场个别架子工未准备佩戴安全带、7楼10层外架未挂设安全网。

  “在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深化施工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该局相关负责人要求辖区建筑行业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该负责人介绍,该局将不断深化执法检查活动,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切实有效地推进辖区建筑行业安全健康有序运行。

  惠东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企业不规范行为一览:

  1、万达兴厂房二期

  存在问题:1.安全网未落地挂设;2.楼梯临边防护不严。

  2、高登喜岸

  存在问题:1.1号施工升降机操作平台未独立搭设;2.1号楼第10层悬挑层未封闭,建筑材料未及时清理,电梯井口防护不严。

  3、惠州市金马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工业厂房(一)

  存在问题:1.移动式操作平台未按方案搭设;2.落地式卸料平台未搭设剪刀撑。

  4、旭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3号厂房、4号厂房、办公楼、工业(2#宿舍楼)

  存在问题:1.模板支撑验收表与现场实际不符;2.3号厂房、4号厂房外脚手架安全网未落地挂设;3.4号厂房首层通道口未搭设防护棚。

  5、广东(惠东)万洋众创城(2-3#、5-6#、10-12#、17-19#、23#、25-26#厂房)

  存在问题:1.1#宿舍二级电箱未重复接地,外爬梯二楼处防护不严;2.信号司索工证件与现场实际不符(5台塔吊,4个信号司索工证件);3.未见每周20%人员核酸检测台账。

  6、惠州立昌鑫实业有限公司厂房3、办公楼(二期)

  存在问题:1.办公楼首层通道口未搭设防护棚;2.办公楼三层外脚手架部分扣件脱落;3.电梯井口内架体变形严重。

  7、厂房三、厂房五、厂房六、宿舍楼(惠州市聚盈科技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1.厂房六二层楼梯临边防护缺失,货梯楼层门未关闭;2.厂房三砂浆机防护棚变形严重,部分外架立杆变形倾斜;3.施工现场消防水设施不完善。

  8、江畔花园

  存在问题:1.施工现场7#楼第10层外架未挂设安全网;2.施工现场个别架子工未准备佩戴安全带。

  记者 张峰

编辑:小丽